注册摘要 |
有关放射技师在注册名册(诊断类)不同部分注册的人数及其执业限制概列如下: |
类别 | 注册的部分 | 注册人数 | 执业限制 |
诊断 | I | 1883 | 可在医生亲自监督下,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使用造影剂或断层造影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而在有关检验进行时,该医生须在进行该检验的处所内。 可在医生亲自监督下,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使用透视检查以替病人在由医生进行的放射诊断检查中定位的医疗照射,而在有关检验进行时,该医生须在进行该检验的处所内。 在下列条件下,可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拍摄平片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 由以下人士转介— (a) 医生; (b) (如属牙齿或颚部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注册牙医;或 (c) (如属脊椎及周围关节(包括骨盆) 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脊医。 |
诊断 | II | 391 | 可在医生亲自监督下,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使用造影剂或断层造影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而在有关检验进行时,该医生须在进行该检验的处所内。 在下列条件下,可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拍摄平片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 (a) 由以下人士转介—— (i) 医生; (ii) (如属牙齿或颚部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注册牙医;或 (iii) (如属脊椎及周围关节(包括骨盆) 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脊医; 及 (b) 由以下人士指示—— (i) 医生;或 (ii) 第I部分放射诊断技师。 |
诊断 | III | 59 | 可在医生亲自监督下,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使用造影剂或断层造影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而在有关检验进行时,该医生须在进行该检验的处所内。 在下列条件下,可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拍摄平片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 (a) 由以下人士转介—— (i) 医生; (ii) (如属牙齿或颚部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注册牙医;或 (iii) (如属脊椎及周围关节(包括骨盆) 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脊医;及 (b) 由以下人士指示—— (i) 医生;或 (ii) 第I部分放射诊断技师。 |
诊断 | IV | 69 | 在下列条件下,可操作任何辐照仪器作涉及拍摄平片为诊断用途的医疗照射— (a) 由以下人士转介—— (i) 医生; (ii) (如属牙齿或颚部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注册牙医;或 (iii) (如属脊椎及周围关节(包括骨盆) 的医疗照射) 医生或脊医;及 (b) 由以下任何人士亲自监督,而在有关检验进行时,该人士须在进行该检验的处所内—— (i) 医生; (ii) 第I部分放射诊断技师;或 (iii) 第II部分放射诊断技师或第III部分放射诊断技师,惟须在符合医生或第I部分放射诊断技师的指示下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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