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關 申 請 手 續 , 請 參 考 申 請 註 冊 指 南 及 表 格 ( / )。
* 如 有 需 要 , 物 理 治 療 師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其 小 組 會 要 求 申 請 人 提 交 補 充 資 料 / 文 件 及 / 或 就 申 請 人 已 提 交 的 文 件 作 出 澄 清 / 提 供 證 據 , 以 便 考 慮 有 關 申 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