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题
第I部 导言
1. 简称及适用范围
2. 释义
第II部 管理局及委员会的设立及权力
3. 管理局的设立及组成
4. 管理局的宗旨
5. 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
6. 委员会的宗旨
7. 管理局及委员会的会议
8. 藉文件传阅方式处理事务
9. 小组的委任
第III部 注册及执业证明书
10. 每个专业各自备有注册名册
11. 注册名册的刊登及注册证据
12. 具备注册资格的人
13. 注册的申请
14. 注册证明书
14A. 专业操守证明书
15. 临时注册
15A. 委员会举行的考试
15B. 上诉
16. 获注册的人无执业证明书不得执业
17. 执业费的追讨
18. 注册证明书于处所内展示
第IV部 专业的控制
18A. 根据第15条提出的申请的人当作获注册
19. 适宜执业的处所
20. 公司可以生意或业务方式经营专业
21. 只限获注册的人从事专业
第V部 纪律
22. 委员会的纪律处分权力
23. 委员会在研讯中的权力
24. 关于委员会的决定及命令的条文
25. 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第VI部 一般条文
26. 委员会可拟备执业守则
27. 罚则
28. 通知
29. 规例
30. 某些条文不适用于某些界别的人
31. 豁免训练课程
32. 本条例不得减损其他条例
附表 -